注册商标不仅需要费力准备大量的材料,还要动辄一年半的审批期限,而且还会出现材料错误导致申请被驳回等情况,实在太麻烦了。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商家选择了通过
商标转让的方式来尽快获得自己所喜爱的商标。但与注册新商标相比,商标转让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如何避免商标转让的风险?现在就让小编带你去了解一下。
一、商标转让常见的形式有哪些?
1、合同转让
转让商标者和受让者之间可以通过合同转让,并且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出关于要转让的商标的相关内容、彼此间拥有的权利、义务以及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等,一般来说这种形式下发生的转让都是有偿的,转让人是可以通过这一行为获得一定的转让收入的。
2、继受转让
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注册所有人在死亡之后,如果有继承人的,可以按照继承程序将其注册的商标转移给继承人;第二种情况是拥有商标所有权的人在企业被其他公司合并或者是兼并之后,发生的继受转让。
3、行政命令转让
这种形式通常会发生在那些公有制的国家,这里的行政命令其实指的就是能够引起财产流转的那些计划和行政,比如我国的国有企业在行政命令之下,发生了兼并重组等情况时,其商标所有人的主体也会发生变化。
二、商标转让声明书公证注意事项:
1、可向声明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2、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声明书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4、声明内容自声明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但声明人本人有限定生效时间的除外),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相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
三、商标转让决定可以撤销吗?
如果商标转让决定需要撤销,并且此次商标转让已经过公证,还可以撤销吗?在《商标公证程序规则》中,有规定商标公证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处应当终止商标公证:
在商标公证书签发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公证书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公证书并予以公告,商标公证自始无效。如果你只出具了商标转让公证书而没有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可以视为你没有申请商标转让,所以你可以反悔。
而商标转让申请已经向商标局提出的,不能单方面撤回,撤销商标转让的申请必须经受让人同意后才能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公证现在可以在购店网等平台办理,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商标转让合同必须经过公证,但商标转让公证是确定商标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证据,即使商标公证完成,商标转让也不是不可撤销的。
四、商标转让的风险注意
1、转让人应注意
(1)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企业或者外国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人若是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是受限的。
(2)商标转让费最好不要一次付清,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若在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费用于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公告后支付。约定时要避免为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一次性支付。
2、受让人应注意
(1)在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转让人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并且专用权是确定有效的。其中合同需要一份附件——《商标注册证书》。此处需要提醒受让人,除了转让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以外,还必须确认转让人是否是商标注册人。另外,还需核实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与转让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是否一致,若名称和地址不符合,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
(2)将注册商标转让的一方,对于他在类似商品或者同种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进行改正。期满不改正的,则视为放弃该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3)根据现行法规定,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商标使用许可的效力。因此,在有效期内被许可人依旧能使用该商标,从而可能对受让人产生不利影响。所以为避免影响,双方应该明确约定清楚商标权的使用许可状态。
(4)在商标转让时,受让人要注意对于转让的商标,转让人是否有权利瑕疵未做声明。权利瑕疵是指一切可能对转让商标的权利完整性造成损害的法律事实,这些瑕疵可能使得受让人在使用转让的商标时遇到各种限制,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受让人难以取得商标权利。
品牌是一种无形资产,尤其是近几年各大商家和企业家对商标保护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购买商标来获得属于自己的商标,以上就是超人知识产权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标转让的大致流程和注意事项,注册商标耗费时间太长,所以购买商标成为企业和商家获取商标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