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标申请量的不断增长,商标申请量也随之下降,据商标局官网统计,2019年第二季(四月至六月)共驳回了574881件商标申请,约占同期申请量的28.57%,也就是商标申请量仅占70%左右,其中24145件因非正规方式驳回,约占同期申请量的4.2%,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转让获得商标,那么哪些商标可以转让,哪些转让是基本要求,以及
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起和超人知识产权的小编来看看吧。
一、哪些商标可以进行转让
1、已注册的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2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2、申请注册中的商标:已经受理、但还没有获得注册的商标,虽然商标法没有规定,但随着审查工作的进行,这类商标也是有注册成功的可能性,因此也是允许此类商标参照注册商标的要求进行转让的。
3、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的保护制度 是以注册原则为主,使用原则为辅。从而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电脑还没进行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通常只能在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相关法律保护,而所获得的保护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商标注册专享权类保护,该类型的商标一般认为是和使用主体关系密切,一般不存在常规意义上的商标转让。
二、商标转让的手续如何办理
1、商标转让的基本要求
在我国进行商标转让一般都要求相关权益人到商标主管机关进行登记备案,转让人和受让人会签署转让协议,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相关商标的专享权力。
2、商标转让的相关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转让双方只需要提供双方共同签章的同意转让证明或者转让申请书即可。
目前的商标转让时间周期大概是半年。如果有连续转让的情况,便需要等到第一步转让核准公告后才能进行第二步的转让申请;如果是找委托机构办理,买卖双方需要提交委托书。
三、商标转让的时间
大约需要6-8个月左右。
四、申请商标转让的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五、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转让成功之后,商标局不再核发新的商标注册证书,将会下发一份《商标转让证明》,该《商标转让证明》须配合原《商标注册证书》一并使用。如果该商标在当次办理转让之前同时办理过转让的,须同时提交之前商标局核发的《商标转让证明》;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通俗来说就是如果注册商标转让方如果同时持有其他跟待转让的商标构成近似或者相同的,必须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否则会导致该注册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3、转让注册商标时,需注意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如果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经在宽展内(超出商标有效期半年内),必须同时提交商标续展使用,否则该商标转让会随着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满而失效,商标局将不会核准该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
4、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转让人、受让人发出《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转让人、受让人发出《商标转让不予受理通知书》。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挂号信方式发给受让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补正文件发给代理机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一般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通知后15天)。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该商标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6、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将商标转让证明以挂号信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转让证明发给代理机构。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7、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
8、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9、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10、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或个人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或转让其商标,一旦获准申请,即表明其已取得商标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企业选择商标转让这一渠道获取商标,不仅节省时间,而且风险也相对较低,但一些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仍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商标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