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部以抗美援朝为背景的电影《金刚川》火了,仅上映了四天,票房就破了四亿,在大家都议论是否能突破《八佰》,稳居2020年票房第一的时候,小编关注的点却是金刚川商标被抢先注册了。
晚人一步晚千里
《金刚传》这部电影是在10月23日上映的,这部电影是由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据小编查询商标网了解,中影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年10月14日申请注册了24个“金刚川”的商标,目前状态还是处于注册申请中。
但问题来了,在中影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之前,已有6家公司提交了近10份和“金刚侠”相关的商标申请,其中5个
商标注册类别与中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类别基本上是重合的。
其中,在第29类食品中,我们可以发现中影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文鼎贸易有限公司在这类商标的商品和服务上有很多重叠的地方。
先来后到原则
我们应该都了解,商标法中采用的是一个先使用原则,也就是先来后到。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先申请的那个人是可以获准通过注册的,后边如果还有申请的是会被商标局驳回的。中影股份有限公司在别人之后申请第二十九类”金刚川”商标,有很大的可能是会被驳回的。
其实小编真的不太理解,中影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影上映前10天才注册商标,这心可真是大啊。商标保护方面的意识属实是有点薄弱啊。
商标保护应提前
前段时间张一山的《鹿鼎记》在开播前直接注册了近七百多个商标,看看别人的产权意识。还有《八佰》,作为同一类型的电影,早在上映的三年前就注册好了商标。
也不知道中影股份有限公司这次注册的“金刚川”商标到底会花落谁家,但就目前的形势来看,中影怕是要多走一点弯路了。
注册商标对影视本身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只是因为和版权问题密切相关。但为什么制片方还在注册其同名商标呢?
为什么要注册同名商标?
首先出新片肯定离不开宣传,宣传时会使用影视剧名称,如果商标被抢注了,那么在宣传时就不能使用影视剧名称。
因此为了能够顺利的宣传,一般会给准备上线的影片注册一个同名的商标,并且在影片上线后,发行周边、游戏等也需要使用该电影名称。
提前注册商标也就相当于把主动权握在自己的手里,以便在商业经营中能够明确宣示所有权,拒绝蹭热度。避开许多劣质商家抢注,也是遭遇侵权后最有力的维权武器。不管对于企业还是个人来说,注册商标这样的事情只能赶早不赶晚,可能仅仅慢人一小步,商标的使用权就被别人抢去了。头等大事,千万不能马虎啊。